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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章盖的不清楚,可不可以再补盖?
来源: | 作者:pmo3f1113 | 发布时间: 2001天前 | 236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因盖发票专用章时没章清,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以吗?

不可以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清楚,全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致,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

根据上述规定,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,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政策强调“一次性”。因此,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,如果没盖清楚,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。山西安达信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财务与税务服务,主营业务:太原代理记账、整账;太原企业财务代理代理财务、税务;代理报税;代理发票领购;代理企业年检审计;税务筹划、税务咨询等,十年品质经营,专业正规,安全可靠,选择安达信,省时省力省心!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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